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属企业、高等院校党委:
最近,鄂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查处、通报了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刘鲜敏等同志在换届考察干部推荐中搞拉票非组织活动的问题,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从这次鄂州市通报的违反换屠纪律问题来看,有的地方对严肃换届纪律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换届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估计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心中的弦绷得还不够紧,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责任还不力;有的人员纪律意识仍然淡薄,顶风违反“九严禁”“九一律”换届选举和“九必须”组织原则,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戒,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加大“以案说纪”力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把领导、监督换届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聚焦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严从快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以“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6年9月9日
关于对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刘鲜敏等同志
在干部推荐中搞拉票非组织活动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最近,鄂州市纪委会同省纪委派驻机构、鄂城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刘鲜敏、鄂城区汀祖镇党委副书记丁珍姣等在干部推荐中搞拉票非组织活动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今年5月,鄂城区委启动全区换届考察民主推荐工作。5月23日下午,鄂城区委组织部通知汀祖镇党委书记洪松,区委干部考察组将于5月24日到汀祖镇召开干部推荐会,在汀祖镇现任党政班子成员中推荐一名乡镇长人选交流任职。5月23日晚,区委组织部通知汀祖镇党委副书记丁珍姣,区委考察组将于5月24日上午到汀祖镇召开民主推荐会,并要求下发会议通知不得告知会议内容。丁珍姣接到通知后,主动以打电话方式,将第二天推荐干部会议内容泄露给汀祖镇桂花村党支部书记刘义。刘义将此信息告诉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刘鲜敏(汀祖镇桂花村人)。刘鲜敏从刘义那里得知推荐乡镇长的信息后,先后与丁珍姣、刘义互相通过电话,共同商定推荐现任汀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方征平(汀祖镇本地人)为镇长人选。当晚,为了鼓动方征平积极把握这次推荐机会,丁珍姣主动给方征平和方征元(汀祖镇王边村党支部书记)打电话,透露会议内容,并叫方征平给“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打电话”,让方征元多“关注、关心”方征平。在刘鲜敏和丁珍姣的怂恿下,方征平、刘义、方征元分别给12名、7名、5名镇村干部打电话,刘金明(汀祖镇石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9名村干部群发信息,为推荐方征平拉票。5月24日上午七时三十分左右,丁珍姣在镇政府大院得知刘金明给多人群发短信为方征平拉票的情况后,既未向镇党委、区委考察组和上级组织报告,也末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洪松得知刘义等人私下为方征平拉票的情况后,并未向上级组织报告,而是在民主推荐会召开之前,召开党委班子成员会,找有关镇村干部谈话。5月24日上午九时许,民主推荐大会召开,但大会推荐和个别座谈推荐结果不正常,区委考察组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中止了干部考察程序。
该事件发生后,市纪委、区纪委及时介入调查,迅速查实了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刘鲜敏及汀祖镇部分党员干部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问题,共涉及党员干部34人,其中主要涉案人员8人。刘鲜敏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未经组织安排、未承担组织考察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在鄂城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期间,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打听、讨论、干预汀祖镇民主推荐干部工作,为达成让汀祖镇本地干部能够在民主推荐中成为乡镇长提拔人选的目的,通过多次打电话联系的方式为汀祖镇本地干部方征平拉票,带头违反组织纪律,干扰了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汀祖镇党委副书记丁珍姣同志作为分管组织工作的负责人和汀祖镇换届考察民主推荐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带头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等有关情况。在民主推荐中,亲自为他人拉票,并唆使他人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按有关规定或工作要求,向组织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特别是在中央和省委明确提出“九个严禁”纪律规定和“九个必须”组织原则要求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汀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方征平同志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在换届考察民主推荐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在民主推荐中为本人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汀祖镇桂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义同志在换届考察民主推荐中,积极参与并帮助他人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汀祖镇王边村党支部书记方征元,汀祖镇石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金明等同志在换届考察民主推荐中,参与并帮助他人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汀祖镇党委书记洪松同志在民主推荐工作中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向组织报告重大问题,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汀祖镇纪委书记皮兴进同志作为履行换届风气监督职责的主要负责人,在此次民主推荐干部工作中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造成负面影响。对此,省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对刘鲜敏同志立案调查(另,刘鲜敏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将一并处理)。鄂城区委决定,给予丁珍姣同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党内职务,降为科员;给予方征平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给予刘义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洪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鄂城区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对象资格;给予方征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金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皮兴进同志在得知民主推荐过程中存在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后,第一时间向上级组织报告相关情况,具有从轻情节,对皮兴进同志免于党纪处分,调离纪检岗位。另外,对接收电话和短信,知道有人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而未报告的26名镇村党员干部,视配合组织调查情况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处理。
市委对这次汀祖镇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查处及时,问责到位,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敢于“亮剑”的责任担当,体现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强决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明换届纪律,严密防范播盖,对违反“九个严禁”纪律规定和“九个必须”组织原则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铁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一、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把领导、监督换届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管,当好“操盘手”、种好“责任田’。要深入了解当地换届工作有关情况,紧盯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人员,紧盯关键环节,对换届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在抓实抓细抓具体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的主体责任,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全市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换届纪律。目前全市换届工作已全面启动。抓好今年的换届工作,事关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贯彻落实,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做好换届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通报的此案作为换届纪律教育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大“以案说纪”力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把自己摆进去,以“九个严禁”纪律规定和“九个必须”组织原则为遵循,时时谨记、处处上心,用纪律规矩规范言行,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真正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要进一步强化问责监督,净化换届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聚焦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防范于未然;对在换届中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顶风违纪问题,要坚决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露头就打,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在换届工作
中政治敏锐性不强、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对违纪行为不作为不制止,甚至跑风漏气、违规用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严肃问责,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净化换届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中共鄂州市纪委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