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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2019年第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第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湖科组通〔2019〕2号】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下午开展2019年第2期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在本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并通过观看以“不忘初心”为主题的党性教育专题视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二、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各党支部在前期突出重点组织学习、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撰写党支部委员会述职报告的基础上,在本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以党员大会形式,精心组织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1.认真开展述职评议。支委会要审议党支部书记2018年度述职报告,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在前期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和岗位职责,结合发挥作用情况,讲真话、说实话,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能自说自话,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2.客观公正作出评定。支委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杜绝“评先不评差”,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注意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各党总支负责所属党支部述党建评议考核。对党支部的评议结果,作为学校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3.言出必行抓实整改。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党员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要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各支部要严肃活动纪律,严格落实佩戴党员徽章等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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