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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2018—2019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应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

二、申报流程

申报人于9月2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科研处。材料包括:

1、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

2、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式2份;

3、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2份完整版,须保留作者单位、姓名等全部信息;另外10份的报告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调研报告封面按式样制作。

4、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联系人:周远容    0715-8260535     邮箱: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0年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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