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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开展10月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8-11-0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第10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湖科组通〔2018〕13号】的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于11月1日(周四)下午在院会议室如期举行了本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首先,集体缴纳党费,并且由支委齐肖云同志领誓,重温入党誓词。

在活动中,支委齐肖云同志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使用”、“违纪与纪律处分”。支部书记程卫国指出,中共中央在2018年8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修改,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因此,我们要从头学、认真学、深入学。

刘侣萍同志带领学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刘侣萍谈到,全体党员应该对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融会贯通。作为思政课教师,应该引导好广大学生正确对待信教问题,既要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在民主议事环节中,两个支部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课的基础上,每个党员结合自己本职岗位,就如何做到正确引导身边的人,特别是大学生正确对待宗教问题以及如何做宪法和监察法的坚定维护者、支持者和宣传者等问题上开展了深入持久的大讨论。

最后,郑厚勇同志为全体党员讲党课,主题为“2018年宪法修改和监察法”。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对2018年新修订的宪法和制定的监察法有了全面的了解。郑厚勇同志认为,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本次对宪法的修订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本质特征,对于实现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而制定实施监察法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这次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效果明显。全体党员受益匪浅,真正达到了“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提高”的效果。

(刘侣萍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郑厚勇同志讲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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