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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湖北科技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30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

为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充分发挥专家、教授治学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规程》和《湖北科技学院章程》的相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委员会名单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主任:佘斯勇

成员:程卫国、龚旭芳、彭方来、田新文、王樱娜、

魏自涛、谢 玲、杨用才、郑厚勇、张万兵、

二、主要职责

1.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重大教学改革措施、以及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管理方面的专题调研和咨询论证工作;

3.评议,推荐省级、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4.提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推荐外出开会、进修和攻读硕博人员;

5.引进新教师严把试讲关,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6.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7.审议、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8.会同学校教学工作相关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9.完成院长赋予教学委员会的其他职能。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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