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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安排​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次数:

根据2017年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启动会精神,现就申报安排如下:

1、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科研 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湖科科〔2016〕17 号)文件,原则上符合当年度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条件而不申报者,取消申报该年度其它级别科研项目的资格(开放基金除外);

2、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6日前确定申报名单,报送科研处;

3、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前自行组织校内外专家(特别是校外外聘专家),完成申报书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和修改;

4、各单位遴选重点推荐项目申请书报送科研处(2017年1月6日前),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修改指导或对项目申请书查新;

5、科研处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申报书复审、反馈、修改和定稿阶段,申请人到科研处办理医学或实验动物伦理审批手续(2017年2月26日前);

6、国家社科基金: 3月1日前上报最终稿,并报送纸质版到科研处(以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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