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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科研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

一.常规项目申报(具体通知见科发院网站)

1.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计3月份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左右,请各位申报人开始准备申报材料。

2.2023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预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左右,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开始准备申报材料。

3.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左右,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开始准备申报材料。

4.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课题,预计在7月左右开始申报,在全国高校思政教师库中备案的老师方能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开始准备申报材料。

5.2023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预计网上申报和实物成果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8月。

6.2023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预计在6月开始申报。

7.2023年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预计在5月开始申报。

8.2023年教育厅哲学与社会科学项目,预计在8月开始申报,本项目不受理任何教研项目。

9.2023年咸宁市思想库项目,受理时间:4月份。

10.2023年咸宁市妇女儿童研究课题,预计在6月开始申报。

11.6月份左右科发院将组织2022第一批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凭与人事处签订博士引进协议的原件和项目申请书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书由二级单位负责形式审核。

12.2023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3月份,以省科技厅通知时间为准)。

13.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6月份,以省科技厅通知时间为准)。

14.2023年度湖北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7月份,以省科技厅通知时间为准)。

15.2023年度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5月份,以省科技厅通知时间为准)。

16.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6月份,以省教育厅通知时间为准)。

17.2023年度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5月份,以市科技局通知时间为准)。

二.2023年科研奖申报

1.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预计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省里通知为准)

①4 月 10 日前,院部根据建议名单动员,报送拟申报者名单至科发院。

②4 月 30 日前,申报者填写提名书。

③5 月 15 日前,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指导,报送市科技局公示。

④预计 5 月底前,申报者完善申报材料,科研处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科技厅。

2.第十四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时间范围:2021-2022年)申报时间2024年2月左右,请各单位督促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前谋划并准备实物申报材料。

3.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成果时间范围:调研报告(含内部研究报告)为当年研究成果,其余自评奖日期上溯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左右,请各单位督促符合条件的老师提前准备实物申报材料。

4.湖北发展研究奖(成果时间范围:2022-2023年)

申报时间2024年5月左右,请各单位督促符合条件的老师提前谋划并准备实物申报材料。

5.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成果时间范围:2022-2023年)

申报时间2024年5月左右,请各单位督促符合条件的老师提前谋划并准备实物申报材料。

6.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遴选(成果时间范围:2022-2024年)

申报时间2025年4月左右,请各单位督促符合条件的老师提前谋划并准备实物申报材料。

三.科协工作

1.科普工作

①组织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科技咨询、科普展览、科普讲座、地摊活动、知识竞赛等),大力开展科普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

③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类科普知识和科普宣传大赛,推动我校科普事业发展。

2.学术交流与学术道德工作

①有计划地做好学术交流工作,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

②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③院部学术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3.加大服务和维权工作力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①加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建设,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各类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②宣传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优秀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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